关于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荐对象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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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荐对象的公示
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通知》(浙卫发〔2022〕23 号)有关要求,按照区、县(市)自评申报、市级初评推荐的程序,对申报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的 6个单位进行初评,拟确定下列4个单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 一、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(市、区) 新昌县、柯桥区 二、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诸暨市颐和养老中心(诸暨市颐和康复护理院)、新昌县夕阳红养老院(新昌县夕阳红医院) 公示时间: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。 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。 联系电话:0575-88615201 通信地址:365bet官网娱乐_下载bst365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462室 邮政编码:312000
365bet官网娱乐_下载bst365_365平台官方版下载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|